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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特色质量监管体制
发布时间:2012-11-08  信息来源:耕宇科技  浏览次数:

  郑州耕宇科技 转载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文作者系统的阐述了质监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自己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想法。我们看来,质监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在近期很难得到解决,但是在加强质检机构的内部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与企业的沟通协作方面是可以马上改善的。郑州耕宇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质监区域监管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质量管理体系信息管理平台(LQIMS- Building和LQIMS-Running),企业信息报送客户端等方面的开发;构建政府监管、检验机构、质量责任主体(生产企业)、消费者四位一体的信息融通和共享平台。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改善现在的工作方式,给质监机构作者和企业一个高效的工作平台,提升质量管理的条理化、清晰化、高效化。只有一个可供外界监督的管理方式才能提高质检机构的形象和地位,同时无形中也给企业带来必要的压力和动力,企业的管理和产品的质量会有效的提高;质监机构对企业的监督也会更加的公开化,质监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也更加的密切,企业对产品等信息的主动上报也会更加的积极!

  我国目前的质量监管体制,一言以蔽之,面临诸多挑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质量的主体究竟是什么?质量的源头到底在哪里?监管部门真正应该做的是什么?诸如此类看似已被解决的但仍存在一定缺憾的问题,是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体制、确保监管实效最关键的问题。

  二是人为地割裂监管链,实行分段管理,正所谓国门、厂门、市场各管各,出了问题无法完全做到有效、快速的解决。

  三是监管部门部分职能交叉,监管效果不佳,同时法律、规章不够健全且互有冲突,一定程度上有损于监管部门在人民心目中的信用。

  四是标准不统一,对内一套,对外一套,出口商品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外国对“中国制造”的质疑声浪,不但影响中国产品的声誉,更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形象产生消极影响。

  五是信息共享程度有限,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机关的权威性和声望与自身为提高质量监管所做的努力存在一定差距,效果不尽人。

  六是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重复投资建设,小而分散且不精,缺少世界性的知名实验室。

  七是长效机制不成体系。尽管监管部门多次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但这种“运动式”的活动,短期效果比较明显,反弹却十分迅速,这在实质上反映的就是长效机制不成体系。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国现行质量监管体制存在如此之多的挑战,必须痛下决心彻底改革。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关系人民健康生活,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鉴于此,笔者试着对我国质量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一、全面改革质量监管机关,依法明确地划分职能

  1.改革现行质量监管机构设置制度,不再区分国内市场、对外贸易,不再搞对内对外“两套机构”。

  2.以产品/商品划分监管对象和职能,实行分类统一管理,依据专业分工,“谁主管,谁负责”。

  3.以食品、农产品、药品为首要监管重点,其他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反欺诈、国家安全的民用产品/商品为监管重点。

  4.按世界通用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结合我国实际,立法明确食品(含保健品)、药品(含化妆品)、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其中,应明确食品、药品归卫生部监管,农产品归农业部监管。按专业进行监管分工,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坚持依法改革的原则

  对我国现行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先行作相应修改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等。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为坚持依法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所有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为其产品/商品质量的完全责任方,监管部门只负有监管职责,清晰地界定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找到了质量的主体,也就找到了“质量的源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另外,笔者建议可以考虑立法规定法定监管、检验和检测实行免费制度,为生产经营者减轻成本,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

  三、改革标准制修订政策,建立完备、科学、统一的中国标准

  开放制标、修标,向所有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开放;出台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激励政策,可公开招标,择优采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加快制标、修标进程,加快国际标准采用步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备、科学、统一的标准体系(中国标准库)。标准是质量的“准绳”、品牌竞争的高端“游戏规则”,所以要尽快完成这个目标。

  四、实行分类认证制度、合格品注册供应商制度,以及分类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认监委)同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共同制定各类产品的认证标准、方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者依规定向经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获得认证的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者有资格向各监管部门申请注册成为合格品注册供应商;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分类、分批公布合格品注册供应商名单;各企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名单中的合格品注册供应商那里取得原材料、配件、辅料、部件等等;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类统一监管;在收集真实、可靠、足够的科学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和判断,分类建立风险评估模式、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如将食品、药品、农产品列为一类高风险产品,其他产品为二类较高风险产品。在此基础上,分类建立和实施对应的监管制度和合格评定程序。这才是真正地“从源头抓质量”,是真正有效的根本途径和长效机制。

  五、建立全国联网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

  一是可以考虑建立一部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利用网络建立全国联网、全国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网,由各监管部门和海关、税务、银行等提供基础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和加强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六、建立政府公共实验室制度

  政府公共实验室制度这一概念的含义是,政府主导的、提供优质公共实验室服务的实验室资源和相关制度、机制和体制的总称。其最高目标是为质量和品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中国创造”出一份力。

  笔者认为,可以考虑成立“全国实验室改革委员会”,由国务院牵头并负总责,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部、农业部、卫生部、教育部、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为成员,在开展全国实验室普查的基础上,统筹、综合、重组现有各类互不隶属、功能交叉、重复建立的实验室,以合资、股份制、政府投资、对外合作等方式,优化资源,科学、合理地整合人才、技术、设备、标准等,在一个区域内,按不同功能或专业,只设一个重点实验室,承担法定检测和其他各类性质检测,以各方可接受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打造享誉世界的知名实验室。

  当然,以上这些改革意见和建议是笔者的个人观点,涉及面非常广泛,牵涉众多方面的利益,实施的难度相当大,并且也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笔者认为,这些观点能否真正实现并不是最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我们的观念更新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决心和勇气。相信我们政府有足够的智慧和远见,作出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正确抉择。